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bat365手机版官网2015年选拔 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2014-11-30阅读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5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调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4〕107 号)和《福建省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闽委组通〔2014〕108号)的文件通知,福建省已启动2015年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今年我校共有选调生选拔名额37人,大学生村官选聘不限名额。2015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名选调生必须按照生源地(即入大学前户籍所在地)原则报名博士研究生在笔试成绩合格基础上,实行“双向选择”,不受生源地限制。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严格按照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5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调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4〕107 号)和《福建省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闽委组通〔2014〕108号)的规定选拔。

二、选拔程序

(一)成立校院两级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学校2015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领导小组。

2.成立学院2015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并上报小组成员名单。一般由学院党委(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总支)副书记任副组长。

(二)具体流程

1.宣传发动:学校及各学院及时传达选调、大学生村官工作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引导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2.组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24:00,请各学院毕业生辅导员确保有意向的毕业生都能及时报名。报名者登陆福建人才联合网首页“福建省2015年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报名系统”(网址http://xds.fjrclh.com/ )填表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写《福建省2015年选调生申请表》或(《福建省2015年大学生村官申请表》),同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并对所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资格审查:

12月11日24点之前,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登陆报名管理系统后台,进行资格审查(详见附件“bat365手机版官网资格审查演示说明”、“学院用户信息表”),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名单。

12月11日-16日,由学院党委(总支)根据学生在校综合表现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并对本学院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分地区、分类别排序,并在学院公示3天,于12月16日17点之前将以下材料报至就业中心(素质拓展中心203办公室):

(1)各学院2015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2)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考察推荐工作汇报(主要包括考察推荐过程、主要做法等);

(3)学生考核评定材料(只针对选调生,详见模板);

(4)学生考核排序表(只针对选调生,详见模板);

(5)由学院党委(总支)书记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的《福建省2015年选调生申请表》(一式两份)、《福建省2015年大学生村官申请表》(一式三份)。

其中,除材料(5)只需纸质版外,其余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4.考试资格复核12月24日前召开校领导小组会议,一是对报名选调的学生按综合素质与群众评议的情况,按志愿地区、工作种类和学历类别,以选调计划数1:8的比例和山区沿海合适比例、男女生合适比例确定复核名单,并于12月25日组织心理健康测试,学校于12月26日将选调和大学生村官的推荐人选上报省委组织部,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复审,确定拟推荐人选。

5.考试资格公示:学校通过校学生工作处、福建人才联合网站、校就业中心宣传栏,对经省委组织部复审通过拟推荐考试的人选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内全体师生可以致电学生工作部(处)(0591-22866665),对查实不适合作为选调生的,学校将及时进行调整。

6.考试费用:选调生、大学生村官选聘报名者(含博士生)在公示之后,须在1月5日前上网缴交报名费80元。报名者中如属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对象,个人在报名时可提出书面申请,经院校学生工作处签章,将在参加笔试时予以退还报名费。

7.发放准考证:由就业中心集中下载准考证,加盖学生工作部印章后,于1月15日前发给各相关学院,转交考生。

8.笔试:1月25日下午,在我校旗山校区公共教学楼进行统一笔试,选调生资格考试,本科生、硕士生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时间为下午2:00-5:10,博士考试科目为《申论》,时间为下午2:00-5:10。大学生村官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时间为下午2:00-3:30。 

三、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5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调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4〕107 号)和《福建省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闽委组通〔2014〕108号) 的规定选拔。各学院、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应本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资格 审查、推荐和考察工作,对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党纪、政纪责任。选拔工作的全过程接受校 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附件:

1.bat365手机版官网资格审查演示说明

2.报考人员排序模板

3.报考人员考核评定材料模板

学生工作部(处)